沪出入境协(2016)第01号
关于加强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行业
执业资格证书管理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我会在工作中发现个别会员公司对员工的《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行业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管理存在问题。未按照《上海市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行业执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要求将员工持有的证书统一管理,在员工离职后未按照要求将证书统一交回协会秘书处,任由离职人员将其证书带走,对协会证书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影响。协会在此重申,证书应由公司统一保管;持证人员离职后公司应及时将证书统一上交到协会秘书处统一保管;公司正式聘用持证人员,应书面出具申请材料,向协会申请将其证书调转至本公司名下。
请各会员收到本通知后按照要求加强对本公司持证人员的证书管理工作。
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行业协会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