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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发布者:admin     所属分类: 出国指南

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
(501)
欢迎您来本窗口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手续,请注意以下有关告知内容,谢谢您的配合。
一、办事的条件:
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来大陆,现在本市居留的台湾居民。
二、办事的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
2、交验在沪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首次申请、补发台胞证的,还须交验本人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和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没有身份证的,交验户口名簿或6个月之内签发的户籍誊本。有关证件交验原件,并提交身份证或户籍誊本(户口名簿)的复印件。
父母双方为台湾居民,本人在大陆出生,已取得台湾地区入台许可的,须交验该入台许可及申请人父母台胞证和本人出生证明等原件,并提交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
4、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亲自办理,并采集数码照片信息,下列情形除外:
(1)已满(含)60周岁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2)未满16周岁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3)身患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被委托人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监护人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或者户籍誊本等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因身患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还须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以上代办递交的情形,还须提交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3张。
2、台湾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或者补发台胞证:
(一)五年期台胞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
(二)台胞证毁损、遗失、被盗抢的;
(三)持一次台胞证申请换发五年期台胞证的;
(四)持本式台胞证申请换发电子台胞证的;
(五)本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
(六)需要换发或者补发的其他情形。
申请换发的,还须交验其台胞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申请补发的,还须提交本人书面说明。
3台湾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签发一次台胞证的情形:
(一)父母双方为台湾居民,本人在大陆出生,已取得台湾地区入台许可的;
(二)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认定的应当签发其他情形。
四、受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周一~周六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各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具体地址详见出入境机构地址及接待时间一览表)
五、办结时限:
台湾居民递交台胞证申请,资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收费标准:
一次台胞证50元;换发五年期台胞证250元;补发五年期台胞证500元。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11)1389号]。
七、电子政务: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
http://crj.police.sh.cn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官方微信: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
八、咨询电话:28951900      监督电话:68547109
 
 
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

二0一五年九月